关于学生公寓消防安全检查情况的通报
为了切实做好学生公寓消防工作,维护学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稳定,2月27日、28日晚7:00—9:00,学工处、保卫处、后勤服务与管理处人员参与,分别对相山校区、滨湖校区学生公寓消防安全进行全面检查。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:
一、检查组织
本次检查由学校统一组织,学工处、保卫处、后勤服务与管理处近60位同志参加,分成14个检查组,逐楼逐层逐房间进行检查,确保做到不留空白点。副校长蔡雷,以及学工处、保卫处、后勤服务与管理处负责同志参加检查。
二、检查重点
主要是违规使用的大功率电器、酒精炉、卡式炉;电动车违规停放、充电;易燃易爆物品;私拉乱扯电线、不规范安装的插座插盘;室内抽烟;售卖商品及乱堆乱放杂物;饲养宠物;消防设备设施等。
在检查中,检查人员将查处违规行为与消防安全教育有机结合,做到边检查、边宣传、边教育,增强了学生的安全意识、监督意识。
三、检查结果
经过认真细致检查,共查出违规使用的大功率电器148件,酒精炉2个,电动车室内停放1辆,电动车充电装备5个,烟花1袋,室内吸烟7人,饲养宠物15只,空调插座取电9起等。对查处的违规物品,均做了当场没收处理,并现场对违规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。
具体见附表。
四、工作要求
(1)各学院、各单位要进一步重视学生公寓消防安全,积极教育引导学生遵守各项管理规定,增强安全意识,提高安全防护能力,坚守安全底线,确保公寓安全无事故。
(2)对违规学生,按照学校相关规定,对情节轻微的,予以批评,要求其写出书面检讨;对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、酒精炉、室内停放电动车、室内存放烟花、室内吸烟等情节严重的,作出纪律处分,以起到警示作用。
(3)建立健全学生公寓消防安全检查长效常态机制,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和学院要定期和不定期进行检查,从严要求,从严管理,从严监督,从严处理,消除学生公寓消防安全薄弱环节和隐患。
(4)学生公寓消防安全,是校园安全、学生安全的重中之重,各学院、各单位和全体辅导员,要以“时时放心不下”的工作态度,切实承担起安全教育、管理的责任,不麻痹,不懈怠,把各项工作落细做实。
特此通报。
淮北师范大学
2024年2月29日
附表:
学生公寓消防安全检查情况统计表
序号 | 学院 | 违规件(人)数 | 备注 |
1 | 经济与管理学院 | 2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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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| 1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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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 体育学院 | 16 | 其中,室内违规存放电动车1辆 |
4 | 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 | 14 | 其中,酒精炉1只 |
5 | 文学院 | 12 | 其中,烟花1袋 |
6 | 美术学院 | 1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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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 | 数学与统计学院 | 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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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 |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| 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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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 | 历史文化旅游学院 | 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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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 | 音乐学院 | 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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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 | 生命科学学院 | 6 | 其中,酒精炉1只 |
12 | 外国语学院 | 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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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 | 教育学院 | 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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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 | 信息学院 | 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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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 | 法学院 | 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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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 | 马克思主义学院 | 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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