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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优评先工作细则

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:2020-06-23 点击数:

评优评先工作细则

 

    为做好评优评先工作,制定本工作细则。

一、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开展评优评先工作。

    二、评优评先是指年度综合考核、党内评选两先一优、评选先进工作者,以及各种单项评比。

三、评优评先应进行资格审查,评优评先当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,不得参与当年评优评先:

1、在期中教学检查、校院督导中,没有按照要求完整地提供材料的。

2、在期中教学检查、校院督导中,所提供材料被专家指出明显瑕疵并写入评估报告的。

3、在评优评先工作开始前的一次学生评课中,综合得分排名学院全体教师后3位的。

4、在评优评先工作开始前的一次学生评课中,单课得分排名后3位的。

5、无正当理由拒绝学院正常工作安排的。

6、旷工的。

7、因私请假超过5次或累计超过1个月天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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