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淮北师范大学教师教育振兴行动方案(2019-2023)》
为了贯彻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》的决策部署,落实教育部等部门印发《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(2018-2022年)》和《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(暂行)》等要求,参照教师专业标准,结合学校“建设区域领先、国内有一定影响、以教师教育为特色、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高水平师范大学”发展目标。制定此方案。
一、总体思路
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遵循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发展规律,围绕新时代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的要求,坚定服务地方和基础教育需求,落实协同培养机制、创新育人模式,夯实师德教育,加大资源供给,优化教师教育师资队伍,培养造就一批教育情怀深厚、专业基础扎实、实践水平卓著、综合育人高效和具有终身学习能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。
二、目标要求
经过三年的努力,我校师范专业全部通过国家二级认证,部分师范专业有资质申请国家三级认证,少数师范专业获批国家一流专业;师德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明显增强,课程体系更加健全,教学内容先进科学,实践教学质量显著提高,协同培养机制有效运行,教师教育师资显著优化,教师教育质量文化充分内化,以师范生发展为中心的教育教学生态基本形成。主要目标包括:
1.2019年,参照师范专业评估和认证要求,完成专业基本状态数据上报,部分师范类专业通过安徽省师范专业评估,个别专业通过国家二级认证。2021年,所有师范类专业通过安徽省师范专业评估,半数以上专业通过国家二级专业认证。2023年,所有师范类专业通过国家二级认证,部分师范类专业达到申请国家三级专业认证要求。
2.2019年师范毕业生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比例不低于70%,以后逐年递增;获国家二级认证的专业,其比例超过85%。考取教师编制的比例高于同类学校平均水平。
3.结合国家“双万计划”,到2021年,力争3个以上师范专业获批国家一流专业。
三、改革任务和重要举措
(一)全面开展师德养成教育
1.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。执行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》,把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》作为师范生师德养成教育的主要内容,将教师的职业理想、职业态度、职业责任、职业规范、职业良心、职业信念、职业作风、职业荣誉、职业情操等融入师德养成全过程。通过持续开展“讲好师德课”、“师德标兵引领示范”和“学做‘四有好老师’”等活动,推进师德养成工作有效开展。
2.组织开展教育调查研究活动,帮助师范生深入了解中国教育现状与发展需求,提高其社会责任感和道德行为能力。
(二)分类推进培养模式改革
适应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求,分类推进中小学、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培养模式改革。
1.面向培养专业基础扎实、教学技能突出的中小学教师,以优化课堂教学为突破口,结合专业要求和课程特点,在教师教育类课程(主要是心理学、教育学、现代教育技术、课程标准与教材研究、学科教学论等)中,探索实行大班上课与小班探究相结合的教学改革,引导学生解决基础教育教学及管理中的问题。其它专业课教学也强调理论与实践相结合,着力培养师范生综合素质。
2.面向培养热爱学前教育事业,幼儿为本、才艺兼备、擅长保教的幼儿园教师,以社会发展对高素质人才的需求为导向,优化课程结构,突出保教融合,科学开设儿童发展、保育活动、教育活动类课程,强化实践性课程,培养学前教育专业师范生综合能力。以职业需求为导向,构建“校·园合作共同体”全程实践教学体系。
3.面向培养特别富有爱心、具有复合型知识技能的特殊学校教师,经过严格培养与培训,使其具有良好职业道德,掌握系统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。完善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培训方案,深入特殊儿童群体之中,学会教学。建立特殊教育专业、特教机构和医疗机构合作培养、培训机制,深化特殊教育医教结合改革。
4.推进专业辅修制度,鼓励非教师教育专业学生辅修教师教育专业课程,申请教师资格证书。
(三)深化信息技术助推教师教育教学改革
建设和完善教师教育信息化环境,提高师范生教育技术素养和能力。建设以新技术教育应用为中心的教师教育实验室,推动人工智能、智慧学习环境等新技术与教师教育课程全方位融合,充分利用虚拟现实、增强现实和混合现实等实现教学模式改革和创新。以《现代教育技术》课程为载体实现师范生信息素养水平提升,并达到《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(试行)》(2014)基本要求,培养师范生“互联网+教育”、“人工智能+教育”、“大数据+教育”思维、方法和能力。
{C}<!--[if !supportLists]-->(四){C}<!--[endif]-->着力提高实践教学质量
1.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》和《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(试行)》设置数量充足、内容丰富的实践课程,建立健全贯穿培养全程的实践教学体系,确保实践教学前后衔接、阶梯递进,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有机结合、相互促进。
2.全面落实高校教师与优秀中小学教师共同指导师范生的“双导师制”,重点提高师范生教学设计、教学实施、教学评价、教学沟通与管理和教学反思与发展能力。
3.强化师范生技能训练。依据《高等师范学校学生教师职业技能训练大纲》,制订《淮北师范大学师范生技能训练和考核实施细则》,强化微格训练和专业技能仿真实训,强化“三字一话”日常训练,创新教学技能评价方式,提高师范生教学技能训练质量。
4.推进教育实践全过程管理。搭建教育实践管理平台,全程管理师范生实习、毕业论文(设计)、校内实践教学等,提升实践教学质量。
5.建设一批优质教育实践基地。学校与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加强联系,建设长期稳定、多样化的教育实践基地,支持学院建设示范性教育实践基地。
6.严格执行《淮北师范大学教育实习管理规定》,师范生通过相关课程学习和技能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教育实习环节。实习过程中要依据实习大纲、实施计划、实习手册、评价标准等,做好各环节工作。
(五)大力加强教师教育师资队伍建设
1.配足配优学科教学论教师。加大学科教学论教师培养和引进力度,2020年各师范专业学科教学论教师达到2名以上。
2.提升教师教育研究能力。教育学一级学科下设教师教育研究方向,在教师教育研究中心的协助下,推动学科教学论教师与基础教育一线教师联合申报相关课题,开展合作攻关研究。
3.加强对教师实践教学管理。鼓励教育学教师尤其是学科教学论教师到中小学校等挂职锻炼,主要从事教学、教研、管理、咨询辅导等工作。学校对挂职教师以满工作量计,同时进行严格考评。学校加强对实践、实习指导教师考核,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、教学业绩考核和职称评审重要依据。
4.选好用好兼职教师。通过共建中小学名师工作室、名校长工作室、特级教师流动站、企业导师人才库等,建设一支长期稳定、深度参与师范生培养的兼职教师队伍。兼职教师的选聘按照个人申报,所在学校推荐,学院与教务处共同审核后颁发聘书的流程进行。2020年起各师范专业基础教育一线兼职教师占比不低于20%。
(六)深化教师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
1.加强与国(境)外高水平院校的交流与合作,共享优质教师教育资源。加大教师教育专业教师赴国(境)外访学的支持力度,学习借鉴先进教育理念经验,同时扩大国际影响。
2.积极推进合作办学,建设教师教育合作办学试点专业,互派交换生。制订试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,建立联合培养、学生互换、课程互选、学分互认等培养机制。采取赴国(境)外高校、中小学见习实习等多种形式,拓展师范生视野。
(七)构建高质量监督体系
1.构建可持续常态化教师教育质量监测认证体系,以师范类专业认证为契机,持续提升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。
2.推动各学院充分利用信息技术等多种手段,建立教育过程督导、毕业生跟踪反馈、实践基地等多方参与的评价机制,定期对校内外的评价结果进行综合分析,形成追求卓越的文化氛围。
四、保障机制
(一)组织保障
1.成立“教师教育振兴行动”领导小组。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,相关部门、学院主要负责人组成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挂靠教务处。
2.成立二级学院“教师教育振兴行动”实施工作小组。工作小组由二级学院院长担任组长,教学副院长担任副组长,成员由专业负责人、相关专家及中小学一线教师组成。工作小组定期评估行动方案推进情况,开拓校外实习实训基地,探索联合培养新模式和新举措,总结推广办学成功经验等。
3.成立淮北师范大学教师教育研究中心,统筹教师教育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活动。以课题研究为纽带,加强与中小学的教研合作,通过举办各类交流活动,形成学校服务基础教育,基础教育滋养师范生成长的良好局面。
(二)政策保障
1.调整学校职称评审政策。在职称评审时,将学科教学论教师指标计划单列,把“在基础教育一线任教或兼职”、“有教育研究尤其是基础教育研究、指导学生发展等成果”作为基本条件。
2.制定校校(企)合作育人相关政策。明确合作育人的目标、任务、机制,以及责、权、利关系。
3.制定并完善“师范生参加面向基础教育的竞赛、创新活动”的相关政策。
(三)教学资源保障
1.建设师范专业校内综合实训中心、师范生虚拟仿真训练实验室、校外实习基地,以满足师范生综合创新能力发展的需要。
2.购置教育类图书资料,尤其是中小幼、特殊教育教材及参考资料,确保现行中小学、特殊教育学校课程标准和教材每6名实习生不少于1套,生均教育类纸质图书不少于30册。
3.加快教师教育资源库建设。根据师范专业发展需要,采用自建和购买相结合方式,建设校级中小学教育教学和教师培训优秀案例库、课例库(微课库);鼓励教师开发MOOC课程,采用混合式教学方法,提高师范生TPACK知识和能力融合水平。
(四)经费保障
1.设立“教师教育振兴行动”专项基金,每年不少于50万,用于“教师教育振兴行动”实施过程中专项教学改革立项的经费开支(含质量工程项目经费)。
2.设立校外教师专项经费,每年不少于20万,用于校外学科教学法教师专题讲座、指导学生实践和毕业设计等的开支。
3.师范生每年生均增加300元教学业务费,用于学生校外见习、实习补贴、学生校外保险和实践基地共建项目开支等。
4.建设师范专业校内综合实训中心、师范生虚拟仿真训练实验室、校外实习基地,每年不少于100万,以满足师范生综合创新能力发展的需要。
5.设立培训基金,每年不少于20万,支持骨干教师到校外、国(境)外进修学习等。
淮北师范大学党政办公室
2019年10月28日印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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